(1)需要在車間、庫房、辦公地區(qū)以及其他建筑物內都需要結合滅火器配置場所、滅火級別、保護距離、危險等級、計算單元等等計算好,按照《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(guī)范》進行滅火器的配置。
。2)一個計算單元內配置的滅火器數量不應少于2具,每個設置點的滅火器數量不宜多于5具。
。3)滅火器材應定置存放,宜有器材編號,并明確管理責任人;滅火器應在檢驗有效期內,有每(半)月檢查合格的現場點檢記錄,并有點檢人簽字。
。4)在消防器材前方嚴禁堆放物品和雜物,不可挪動以及對于消防器材的破壞;而且已使用過的滅火器不應放回原處。